时间:2019年12月22日 来源:安徽省网上家长学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要求:“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对此有关专家表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决定》的这一明确要求不仅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也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升到历史新高度。
将家庭治理和家庭矛盾调解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落脚点
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如何更好地通过多元化调解机制合理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特别是减少婚姻家庭案件对夫妻双方和孩子的伤害,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正显得愈加重要。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这个细胞的健康和良好运行,带来的是基层社会治理压力的减轻,同时还能转化为更好的正能量,对更多家庭起到良好示范。”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叶文振在接受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采访时认为,就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健全来说,应以家庭治理作为这一工作的落脚点,同时,重点培育和加强家庭矛盾的自我化解能力。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吴帆注意到,伴随社会发展,当下中国家庭出现了家庭形态多样化增强、家庭部分功能弱化等特点,而对于不同形态的家庭来说,它们内部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存在较大差异,家庭内部矛盾也更加复杂化。特别是遇到抚幼、养老等家庭生命周期和家庭主要任务发生变化时,家庭内部矛盾也会随之产生,甚至可能社会化。
对此,吴帆建议:“如今在社区基层已经有了很好的社区事务调节运行机制,比如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可能外化的家庭矛盾,社区层面可以依托已有优势,了解家庭的特点和变化,同时针对特定家庭可以提前采取一些专业的技术和方法,如培训、心理咨询等,预防性或针对性地指导家庭成员更好处理家庭矛盾。”
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特别是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方面既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也具有先天优势。
“妇联组织落脚到每一个‘最美家庭’、幸福家庭的建设工作,一定会外溢为对社会的正面影响,不仅会让更多家庭幸福,这些家庭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广泛参与,也会让基层社会治理变得更加有效。”在叶文振看来,“每个家庭都能较好地化解内部矛盾,就已经是对社会做出巨大贡献。”
把好家庭教育脉搏,抓住基层社会治理关节点
“如果说家庭是社会的根基,那么家教就是源头教育,家教好就是源头清澈,把好源头教育,就会减轻中(学校)下游(社会)教育的压力。”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宣教专委会常务理事、育蒙成长在线公益学院院长张若谷认为,“千万个家庭形成社会的底座,只有底座根基扎实深厚坚固,上层建筑才会稳固。因此,只要家庭教育这一关把好脉,我国的基层社会治理就抓住了关节点。”
中国儿童中心家庭教育部部长霍雨佳认为,家庭教育跟社会治理之间存在密切关系。“社会治理包含家庭教育建设。从某种程度来说,社会治理做得好,就会惠及或体现在家庭上,而家庭教育反过来应该成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战略,一种顶层思维。”
家庭教育是如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呢?霍雨佳曾在参与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社区家庭支持项目”中发现,通过在各地特别是乡村建立儿童之家、儿童中心,提供阅读、科学育儿等日常性的开放服务,以及针对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访入户查看解决育儿问题等做法,对乡村、社区和家庭,普遍产生了移风易俗、转换家庭教育观念的作用。一些积极分子还能作为载体,联动、影响、带动别的家庭,促进邻里关系更加和谐,进一步构建起沟通、互助文化。
在霍雨佳看来,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已有不少阶段性的重要政策。如2011年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提出,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全国妇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提出将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要落到实处,一些保障性、专项性的政策既不够也不明确,特别是家庭教育立法还在路上,缺少法律保障,政策落实力度较弱。霍雨佳建议,首先要保基本,要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基本政策和实施策略,推进家庭教育立法,明确统筹家庭教育的政府机构责任,为社会组织赋能,规范企业准入;其次要强基础,政府应加大家庭教育科学普及、专业骨干培训、基层家长学校建设等投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素质,从而带动专业化;最后要实现基本覆盖,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可以借助儿童之家、街道社会组织等,把基本工作开展起来。
张若谷建议,要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特别要发挥好全国妇联和地方各级妇联的领导和主导作用,联合教育系统和关工委系统以及地方街道和社区力量,合力推进指导服务体系在各级各地的机关、街道、社区、村镇的建立和运转。
同时他还建议,应通过建立专业化的政工队伍、社工队伍、志工队伍,设定家庭教育专业指导师分级培训、发证、考核、评比等机制,发挥专家权威作用,大面积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的先进理念和基础知识,设立家庭教育专项基金奖励家庭教育先进工作者,建立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的科研、科教、科普的“三科”队伍,让科学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造福千家万户。
与时俱进,不断为弘扬传承好家风创造条件
好家风是家庭和谐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巨大推动力。
“家风是民风、社风、党风的发端,家风好带来民风淳,民风淳引导社风正,社风正影响党风清。”张若谷认为,“正是千万个和谐幸福的小家庭,才能构成风清气正的大社会。”
“良好的家风家教能使家庭对社会产生正能量的示范作用。一个家庭如果没有良好的家风家教,最后都会形成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在叶文振看来,好家风在家庭中的体现,首先是在家庭内部实现男女平等。对此他解释道,“当男女平等能够在家庭得到落实,有利于家庭内部平等性别关系的建立,能在家庭内部创造出善待女性的良好环境,最终能支持女性在社会上获得更好发展、做出更多贡献,尤其是她们还可以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生力量,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
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齐小玉认为,家庭是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统一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满足了家庭成员的多种需要,而这个需要的满足是基于家庭成员之间能够保持着持续和稳定的互动支持,是建立在有家庭规则和道德文化规范的基础上获得的。同时,家庭和社会相互影响,“如果社区、社会能做好家风等家庭文化建设,则能影响家庭朝良性发展。比如从传统文化中提炼出适合当今家庭结构特点和儿童成长环境的优良家风家训,并营造浓郁氛围、形成合力,从而通过这种正向积极教育让孩子懂规矩、明事理。”
吴帆认为,在家风建设中需要注意的是,新时代好家风的内涵还需进一步探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家庭形态的变化,也使得一些家风的实际体现缺乏现实条件的支持。”吴帆建议,大到国家顶层制度设计,小到社区公共服务安排,要能够为优良家风的弘扬和传承创造条件。
在齐小玉看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均需要外界从文化、政策、制度等宏观层面给予家庭更多关注和支持,这样广大家庭才有能力照顾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把自己的家庭建设好。“家庭、社区、社会、学校等多方一同协助、促进家庭获得良性发展,才能调动每个人的生命活力、充分发挥个人能量,最终形成合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